绥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责
绥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有关政策措施;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和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县域经济协作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点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审批和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和管理全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和安排国家、省、市、县级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建设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协调重点外资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方面的管理措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
(三)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推进县域生态屏障建设。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研究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制定县内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收费工作方案和建议,执行国家和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
(六)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衔接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加强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加快优势资源开发;管理协调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工程,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建设等事物;加强向家坝电站库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快地方经济发展。
(七)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初步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社会事业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审查、报送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旅游业发展。
(九)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运转,承担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综合协调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相关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协调配合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等工作;负责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外迁试点相关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县粮油仓储、加工设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批报。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政策、并组织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思路、方案和具体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商品粮油的优质品种结构调整。
(十二)执行粮食收购许可标准、监督检查粮油价格和质量。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管理,保障军队粮食供应及战备保障、保障赈灾、退耕还林、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指导全县粮食储备管理,制定粮食储存的仓帐管理制度和保防责任制;研究提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调整建议及收购、轮换、销售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承担全县粮食储藏安全的技术服务和督促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社会粮食行业统计报表汇总和统计调查工作;负责粮食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粮食财务管理制度和扭亏增盈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的管理;编制粮食财务报表、组织编报年度预决算。
(十三)负责粮食、化肥、食糖、药品、能源产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管理和储备;负责接收和管理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核拨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并检查落实兑现;申报、拨发、管理、分配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并监督使用;承办中央、省、市、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成品药储存及食盐储存。
(十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掌握本行业本领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人才工作建议;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意见建议,拟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等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重大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十六)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
(十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措施,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经济股、社会发展股、投资股、物价股、政策法规调控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易地开发办、
安全监管股、能源股、煤炭股。
三、领导分工
黄宗涛 党组书记、局 长 主持县发改局全面工作。县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曾晓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易地扶贫搬迁、跨省搬迁;法治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放管服、社会事业发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价格调控监测、价格收费管理、价格认证、信用体系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易地开发办、外迁办、社会发展股、物价股、价格认证中心、社会信用联席办。
梁 永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银厂村挂钩扶贫、疫情防控、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干部人事、城市管理、机关党建、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机关日常工作;综合经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农村经济、经济合作、经济信息、“一带一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体制改革、稳增长、特色小镇;安全生产、能源项目规划、能源安全监管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综合经济股、能源股、煤炭股、安全监管股。
袁明明 副局长,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美丽县城、新型城镇化、投资综合管理、基础设施发展、长江经济带、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经济贸易、财金与利用外资、招商引资;粮食物资监督检查、粮食储备军供、物资能源储备、重要和应急物资储备、粮油产品质量检验、国家粮食储备库和机关财务、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财务室、投资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政策法规调控股、工青妇,联系绥江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
四、办公地址
绥江县中城镇龙行大道中段2号一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3065219
负责人:刘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