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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职责
2024-09-02 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职责
来源: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09-02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培养规划、计划,人才队伍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文化馆(站)、图书馆、文物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工作,推广文化和旅游发展成果;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发展事业,研究、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

(五)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路线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及其它文化和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文化和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六)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七)管理全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公共文化事业。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业的建设与发展。

(八)管理县图书馆。指导全县图书馆业务工作,促进图书情报和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九)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研究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非遗”和文物申报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建设和协作交流。

(十)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拟订并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管理全县所属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十一)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统计,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市场股

三、领导分工

吴秋萍  党组书记、局    主持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联系中城镇。

曾再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人才队伍、老干部管理,机关作风、政风行风、信访、网络舆情处置、全面深化改革,财务、宣传、会展、提案建议、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机关日常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群团组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综合办。

联系板栗镇、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吴建伶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管理和培育,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登记审核,旅行社、星级农家乐申报和评定;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安全生产、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反恐防恐、普法、综治维稳、禁毒防艾统战、信用体系建设平安文化市场创建负责文物博物、文物普查和保护;负责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市场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物管理所   

联系南岸镇。

黄学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活动组织协调、文创作和交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命案防控、基层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县城建设、国家卫生县城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文化馆、图书馆。

联系新滩镇、县金河文化演艺公司。

张春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文旅产业发展及新业态发展;负责相关产业融合、稳增长、旅游统计分析;负责旅游资源普查研究、开发利用负责项目规划、申报、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负责全域旅游、智慧旅游、乡村旅游;负责景区、星级酒店、等级民宿申报和评定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会仪镇。

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助配合。协作关系是:吴秋萍—曾再琼—张春华,黄学梅—吴建伶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龙行大道东段4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7621209

负责人: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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