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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板栗镇机关主要职责
2023-05-31 板栗镇 绥江县板栗镇机关主要职责
来源:板栗镇     2023-05-31     浏览次数:

绥江县板栗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基层政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政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研究指导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镇级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镇的意识形态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大

1、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政府的工作。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党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4、主持本镇选区的人民代表选举工作;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成员;选举镇长、副镇长。

5、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承担本级人代会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政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切实推进本镇的农业农村、城镇建设、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工作。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体育、科学、文化、环境、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财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劳动及社会保障等行政工作。

4、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纪委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镇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和干部作风的转变,加强党员的纪律教育,检查处理和纠正党员违纪违规行为。

3、协助上级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工作。

4、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控告和申诉。

5、承办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三、领导分工

李仁锋(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李上成(党委副书记、代理镇长)

协助书记分管经济工作,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XXX(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协助书记负责镇党委日常事务。负责政法维稳、统战民宗、机构编制、工资人事、群团组织、“12345”热线办理、老干、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美丽村庄、政协等工作。

钱云霞(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

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老龄、残疾人事业、招商引资、旅游、电力通讯、工会、集镇改造等工作。

周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

杨仕兵(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安全生产、林业、森林防火等工作。

罗云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基层党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张露琳(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广播电视、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卫健、中医入户等工作。

宋杰(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人民武装工作、财政、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

吴建敏(副镇长)

负责水利、农经、农技、农机、畜牧兽医、人居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等工作。

余潇(副镇长)

负责发改、统计、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

李成刚(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负责派出所工作

张艳涛(副镇长)

负责教体、妇联、团委、为民服务、政务服务、双河安置点建设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板栗镇永兴社区5组正街1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负责人:李仁锋

邮政编码:657700

联系电话:0870-7941034

传真:0870-794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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