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规、方针、政策,并组
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稽核等预案,确保基金安全,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等政策,对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负责县内离退休、享受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待遇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政策和费用结算办法,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六)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并对相关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社会医药服务价格、价格信息进行监测等。
(七)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严格落实谈判实施细则。
(八)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及监管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股。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依法监督医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医保基金稽核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三)定点医药市场监管股。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医保目录,并对相关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信息进行监测,落实谈判实施细则;负责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推进其平台实施;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医药监管和信息共享,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维护医药市场健康发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退出及监管工作。
(四)医疗保险中心。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参保对象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待遇审核兑现和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全县离退休、享受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稽查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基金预算分配、运行分析、支付和清算工作;负责行业扶贫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经办人员及各镇社保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负责中心文书文稿拟定、报送(送达)和报账资料档案管理、保障待遇咨询解答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工会财务及清产核资工作;优化医保经办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分工
杨亚萍(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苟因钱(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余跃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机关事务、机关财务、意识形态、干部作风、政务公开、疫情防控、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干部人事、工青妇、宣传、单位创建、禁毒防艾、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基金监督股。
唐春梅(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医疗保障行业工作、医疗救助、审计、信访投诉、基金规划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经办管理服务、大病保险、档案管理(业务部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绥江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两定医药市场监管股,联系大病保险公司。
曾康涛(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负责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全面事务,协助主要领导负责营商环境工作(含政务服务)、档案管理(业务部分)等工作,完 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龙腾大道西段1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3067010
负责人:苟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