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殡葬改革工作,2016年11月10日,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6〕112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问: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思想?
答:按照“便民、利民、为民”服务主题,围绕“绿色殡葬、生态殡葬、阳光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的目标要求,以建设公益性公墓为突破口,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规范丧葬活动,引导群众转变封建迷信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殡葬、文明祭奠的新风尚。
2.问: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目标?
答:通过规范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切实解决非法建造公墓、建造超标准墓穴、非法从事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活动,违规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装棺土葬等问题。
3.问: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址要求?
答:农村公益性公墓作为农村区域性社会公益服务设施,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原则,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中,选址上要符合国家殡葬法规,要求尽量选择周围人口密度较大而又相对偏僻、有一定交通条件、自然坡度较小、适宜植树种草的荒山瘠地。
4.问: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标准?
答:公益性公墓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和当地人口数量等因素,按照村委会总人口6‰的死亡率测算,以至少满足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规划建设规模,墓区绿化与周围环境协调,绿化面积不低于40%,骨灰单穴或双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遗体单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穴长度不得超过200㎝,墓碑高度不得超过90㎝,宽度不得超过60㎝,严禁修建超大面积墓、家族墓、豪华墓和活人墓。墓地规划选址总面积原则上1万人以下的村委会不低于10亩。墓区道路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设置标志标牌。
5.问: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怎么运行管理?
答:公益性公墓的维护管理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牵头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墓地建设和花草树木种植、养护及安全防火等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运行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按照非营利和兼顾当地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由公墓所在村组具体执行,入墓成本费原则上由自愿出租、出让、流转土地的农村居民参与分配。同时在服务区域公布各种费用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免除墓穴建设成本费和维护管理费。公益性公墓在管理上实行三级管理,即:村民委员会对公益性公墓实行直接管理;镇负责对本辖区内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县民政局负责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执法工作。
6.问:公墓单人墓或双人墓占地为多少平方米?
答:单人墓或双人墓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
相关文件: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滇公网安备530626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