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绥江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绥政发〔2024〕5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方便各镇各部门、经营主体、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政策,发挥政策效应,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特对《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3年,绥江县出台了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3条,在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经营主体、释放内需潜力、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县“两会”部署要求,在结合2024年省市政策和绥江实际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在各部门和各企业提出的有针对性、可行性、时效性的政策措施充分吸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今年的《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提出8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绥江品牌创建扶持力度、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大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5条政策措施。
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提出加快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条政策措施。
三是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提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绿色工业、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支持电商及快递物流业发展4条政策措施。
四是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提出持续激发消费活力、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2条政策措施。
五是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出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绿美县城建设2条政策措施。
六是持续做好民生保障。提出加大就业保障力度、持续增加优质教育医疗供给、保障民生福祉3条政策措施。
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出加大融信服平台推广力度1条政策措施。
八是加快推进对外开放水平。提出推进各项合作协作1条政策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立足于绥江本地特色资源,着力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
特色农业发展方面。大力开展绥江半边红李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和笋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等,支持绥江半边红李统一品牌和包装、培育桤木楠木种苗、奖补笋用竹产业等。大力支持示范带动,对获得省级示范社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绿色食品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
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方面。围绕绥江丰富的旅游资源,推进罗汉坪康养旅游度假区综合体、金沙水上乐园4A级景区合作经营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助推文旅发展。加大对民宿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成功创建甲级、乙级、丙级民宿的主体进行一次性奖补。实行旅行社“引客入绥”奖补政策,对年度内组织市外游客入绥过夜的按标准给予奖补。
招商引资方面。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银行授信、贷款发放等问题。开展以商招商、全链招商、委托招商,引进一批龙头型、税源型企业。对新引进工业企业,在土地政策、厂房建设、用气、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惠。
创建绥江品牌方面。开展绥江“十佳特产”等品牌特色评选活动,持续提升绥江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品牌推荐和评选活动,对年度获评品牌分别进行一次性奖补。
(二)以问题为导向助企纾困,持续激发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
培育市场主体方面。持续强化对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对“个转企”且年内正常经营的企业一次性奖励0.3万元。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或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或餐饮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3万、5万、3万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内新增的二级资质(含)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度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且在绥江注册的电商企业(个体),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新申报并进入5A、4A、3A级且在绥江注册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网红”开展绥江农产品直采直销,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在绥江注册的,县级一次性奖励0.5万元。
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方面。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科技型企业以及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统统纳入奖励范围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通过按照核实认定的研发金额或购买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金额,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持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政策等,积极服务企业解难题。同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采购力度,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破除各种有形与无形壁垒,着力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深入打造“绥时办”品牌,积极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满意度。
(三)牢牢把握实现经济发展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的目标,着力推动调结构、促转型、增动力。
项目建设方面。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对工作突出部门给予定向激励,在项目前期经费和公用经费保障上给予倾斜。落实项目入库要素保障前期介入机制和要素保障专班工作机制,全力保障项目资金、土地、林地、环评、征地拆迁等建设要素,同步推进行政许可审批。
激发消费活力方面。持续抓好赛事经济,鼓励外来行业协会或单位来绥举办会议、会展、论坛、赛事等活动,县外来客规模达100人以上的,牵头筹备部门奖励工作经费。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政府收费停车位免收停车费。
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加大充电桩规划布局和建设,继续执行公共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停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支持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
(四)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着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加可感可及,惠及各族群众。
就业创业方面。建立劳务协作合作机制,拓宽就业信息渠道。对跨省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按照脱贫劳动力工资总额的15%,对吸纳5名以上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车间给予吸纳奖补。对符合条件的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新型城镇化方面。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打造绿美公路20公里、绿美村庄4个、绿美河湖1个,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加快建设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构建五位一体的智慧县城,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暖心的智慧化生活。
住房保障方面。用好国家、省、市对供水、排水、供气、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支持政策,启动城市危旧房改造890套,加快50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存量房“带押过户”,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
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实施改扩建中小学7所8个单体,新增学位1500个。推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成投用。启动1个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2个省级甲等卫生院创建。启动实施“守护花开”“守护夕阳红”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六有”目标、特殊困难老年人“五有”目标。
相关文件: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江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滇公网安备530626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