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绥江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绥江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2024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组织基础。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领导和引导作用。通过召开专题理论学习会、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培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将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2024年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其他各类学习、宣讲、培训共计8次。
(二)坚持学法深度,助推普法质量。始终坚持将学法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抓手。一是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并积极提交年度述法报告,为树立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理念,在大会小会上基本坚持会前学法10分钟制度;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各类法治警示教育片,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等职工专题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致力于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与理论素养。三是积极践行实战练兵原则,多次派员参与“绿剑昭通”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交叉执法活动和上级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2024年已累计派员参加联合执法检查10次,充分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创新执法方式,拓宽非现场监管视野,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其中在“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比武竞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2位执法人员更是个性斩获个人三等奖。
(三)深化普法维度,履行普法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中。一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如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组织人员进企业、单位、社区,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拓展多渠道普法学习通道,开展多元化学法,通过现场法律培训、执法大练兵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公告栏、微信群分享法律知识和普法小课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专题公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情况等,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和宣传氛围。三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引导作用,积极征订《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等相关期刊,加大宣传力度,企业积极自愿订购学习、从报刊中进一步了解学习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环境科学等知识。四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推进典型案例的发布工作,以案普法,向公众和企业进行法律解读,引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公众普法的公开课。2024年绥江县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入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典型案例公布。
(四)严格执行行刑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健全完善行刑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检察监督机制,与检察院形成合力共同保护生态环境,高效办理问题线索。2024年共收到检察建议书3份,均已按时办理回复。二是规范办案流程,2024年生态环境部门与县司法局内外合作,加强办案理念,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和案卷评查。三是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2024年与公安部门、农业部门、水务部门等执法人员联合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行动,有效震慑违法者不当行为。四是强化非诉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提高执法工作效率,2024年我分局向昭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起,加强协同配合,并参与县法院案件审判旁听庭审,共同捍卫生态环境安全。
(五)坚持高效办理,不断化解群众矛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群众环境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畅通投诉渠道,畅通微信、短信、12345等平台环保投诉渠道,发挥企业和群众在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查找身边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各类环境问题及时解决。2024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37起,现已办结34件,增强了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坚持严格执法,落实“双公示”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原则,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统筹推进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工业固体废物排查行动、中高考噪声专项排查行动、汛期环境隐患排查行动、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等,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024年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8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次,上报执法记录151条,执法人员活跃率100%,并按照“双公示”相关要求进行依法信息公开。
(七)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一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二是督促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能力,2024年已督促30家企业事业单位重新进行电子备案。三是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2024年8月20日组织联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昭通绥江大坪加油站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商科局协同参与,提高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增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默契。
(八)坚持简政放权,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服务。深入贯彻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六个在一线”的工作措施要求,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发放材料,规范和简化环保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和告知承诺制审批等工作。2024年主动开展环评、排污许可指导服务50余人次,共办理环评备案登记表33个,排污登记5个,完成7个项目的环评审批,2个项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并对相关许可内容进行公示。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能力有待加强。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不够,行业内的法律、规章学习得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学习得少。学法用法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需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目标需要更加明确。
(二)学法力度不足,方式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法治教育培训仍需进一步深化。在法律、规章的运用上,理解和掌握的深度、广度还存在差距,灵活度不高。同时,法治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落实“六项制度”在具体措施上仍有待全面、深入、全方位提高。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等环节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工作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带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建立高效环境监管+服务体系。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明确法定职责,统筹监管服务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管+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六项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等环境监管模式。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确保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加强生态环境队伍法治培训。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定期对生态环境领域新形势、新政策、新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集中授课、讲座培训,并会同法律顾问开展常规性的法制培训。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五)持续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节日节气,通过微信、微视频、网站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有效增强社会各界的生态文明意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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