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的考验,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1233”发展思路,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增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3307万元,比上年增长13.3%。增幅超年初目标4.3个百分点,列全市第2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569万元,增长9.1%;第二产业增加值133973万元,增长23.6%;第三产业增加值221765万元,增长9.5%。三次产业结构为17.9:30.9:51.2。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2.2%,48.9%和38.89%,分别拉动GDP增长1.62个百分点、6.5个百分点、5.17个百分点。全县人均生产总值32228元,增长15.4%。非公经济增加值211408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8.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24282万元,比上年增长11.91%,列全市第3位。其中:农业产值完成60683万元,增长20.5%;林业产值完成17165万元,增长4.45%;牧业产值完成37828万元,增长7.46%;渔业产值完成4143万元,增长-14.3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完成4463万元,增长16.02%。
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130公顷,实现产量3.3万吨,增长0.66%;蔬菜产量4.07万吨,增长5.1%;水果产量8.47万吨,增加67.63%;肉类产量1.07万吨,增长38.77%。
三、工 业
2021年全县工业增加值完成44426万元,同比增长1.4%,其中: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0%,列全市第9位。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5户,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3%(现价),销售产值比上年增长20.4%。
四、建筑业
2021年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9584万元,比上年增长38.1%。全县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424万元,同比增加100.7%。
五、固定资产投资
2021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65.4%,列全市第3位,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80.7%; 第二产业投资增长-54.8%; 第三产业投资增加63.9%。建安工程投资增长29.4%。从投资领域看,民间投资增长10%,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9.79%;产业投资增长82.1%,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7.82%。从在库项目看,年内全县在库项目95个,比上年多41个,其中新入库项目69个,比上年多49个。从房地产市场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8%。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3681平方米。
六、商业贸易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921万元,同比增长10.82%,列全市第3位,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75万元,比上年增长21.8%。全县批发业销售额67599万元,同比增加12.03%;零售业销售额142247万元,同比增加18.4%;住宿业营业额 11376万元,同比增加34.87%,餐饮业营业额45435万元,同比增加24.99%。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完成48572万元,比上年增长9.4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完成9699 万元,比上年增长14.3%。
七、财政、金融
2021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2802万元,增收998万元,增长3.14%,列全市第8位。按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2.32亿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70.83%;非税收入完成0.96亿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29.17%。
2021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5139万元,同比增加11.94%,列全市第1位。地方公共预算重点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1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5%;教育支出34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2%;卫生健康支出173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8%;农林水事务支出555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2%;交通运输支出85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04%;其他各项支出48439万元。
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686773万元,比年初增长3.97%。其中,住户存款561986万元,比年初增长9.28%。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00108万元,比年初增长-1.15%。其中,住户贷款109311万元,比年初增长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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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通运输
2021年全县道路通车里程1599公里,货物周转量100050万吨公里,客运周转量987万人公里;货运量925万吨,客运量45万人。
年末公交车路数6路,年末实有公共汽车营运车辆数10辆,年末实有出租汽车数70辆,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12万人次,县城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12万人次。
九、资源、节能降耗
全年森林面积53913.8101公顷,森林覆盖率71.99%。自然保护区面积12014.5公顷,污水处理厂1个,污水集中处理率98.3%;垃圾处理站2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了98.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5.2%。县城自动空气监测站运行的有效天数357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0%,无重度污染。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5.9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2%。单位GDP能耗0.3806吨标煤/万元,下降9.8%,单位电耗668.0983千瓦时/万元,下降7.3%。
全社会用电量2.8亿千瓦时,增长5%。其中居民用电1.03亿千瓦时,增长0.4%;工业用电1.06亿千瓦时,增长6.6%。
2021年全县取水总量为3084万m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96m³/万元,比2020年下降17.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6.8m³/万元,比2020年下降4%。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1年全县常住人口13.34万人,城镇化率48.96%。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70465人,其中:城镇人口61670人,乡村人口108795人。
2021年年末公安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 年末数(人) | 比重(%) |
年末总人口 | 170465 | 100 |
其中:城镇 | 61670 | 36.17 |
乡村 | 108795 | 63.83 |
其中:男性 | 88705 | 52.04 |
女性 | 81760 | 47.96 |
其中:0-17周岁以下 | 34968 | 20.51 |
18-34周岁 | 48654 | 28.54 |
35-59周岁及以上 | 63258 | 37.11 |
60周岁及以上 | 23585 | 13.84 |
2021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00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16元,比上年增长11.6%。
2021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9581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率9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910人。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8059人,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8586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473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953人。
2021年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379户7226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354.7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197户15233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532.71万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为328户328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462.02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为650户658人,发放农村特困供养生活保障金746.47万元。城乡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1178户4228人,累计发放资金315.12万。
十一、教育、文化和卫生
2021年基础教育校(园)数106所,其中:幼儿园50所,小学50所(含大团教学点),初中5所,高中1所。基础教育班数708个班,其中:学前教育190个班,小学361个班,初中108个班,高中45班,特殊教育4个班。 基础教育毕业生数5753人,其中:学前教育1559人(含官田幼儿园毕业3人),小学1673人(含牟村小学毕业27人),初中1714人,高中807人。基础教育在校学生数23852人,其中:学前教育5249人,小学11209人,初中5007人,高中2348人,特殊教育39人。基础教育学校教职工2267人,其中:幼儿园830人,小学850人,初级中学367人,高中220人。基础教育专任教师1681人,其中:幼儿园396人,小学762人,初级中学373人,高中150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86%,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6.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08%。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机构数2所。1、绥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毕业生519人,在校生数1712人,教职工数115人,其中专任教师109人。2、绥江县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数6人,其中专任教师5人。
年末全县共有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5个,图书馆藏书量97856册。全年旅游接待人数776497人次。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1个,县级公立医院2个、120急救站1个、医务室1个(绥江县人民医院看守所拘留所医务室),妇幼保健机构1个、其他诊所1个(绥江县中城镇卫生院兆佳坝门诊)、综合门诊部1个(绥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5个、村(社区)卫生室55个。民营综合医院1个、个体诊所13个。全县共有卫生机构技术人员1027人,其中: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344人。医院批复设置床位共1018张,其中县级综合医院498张,县中医医院200张,民营医疗机构150张,乡镇卫生院140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0张。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省市级及部门反馈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4.公报中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统计。
滇公网安备530626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