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我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绥江县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按照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细化公开任务,增强公开实效,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0年,绥江县司法局通过“绥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条,主要涉及预算、决算、行政执法手册等。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公正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检查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科室和司法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层层抓工作计划落实,形成了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法所认真参与的局面。
(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规范化。二是按照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一事一审”和“先审后公开”原则,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加强学习,保障公开时效性。组织办公室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做到入脑入心,把握信息公开各环节的处理要点,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示范文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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