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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01-29     浏览次数:

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在推进中加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工作任务。1月22日,我局自接到疫情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停止休假,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制定下发了《中共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绥林草党通〔2020〕1号)、《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林草通〔2020〕8号),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制定了详细的防范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召集全局职工学习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落实了具体人员开展防控工作。二是认真研判,细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联系金江卫生所配制中成药发放给全局干部职工服用预防,在全县口罩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协调口罩380余个。督促物管人员每天对办公楼走道、办公室、卫生间进行环境消毒,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拒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带头谢拒参加聚餐、走访亲友,切实加强个人及家人的安全防范。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县城多家餐馆、农家乐及县城三个集贸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放签订疫情告知书80余份,检查期间未发现有贩卖、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同时对全县24家野生动物驯养场进行了排查,发放签订疫情告知书24份,未发现有野生动物异常死亡、逃逸情况。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监控,成功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熊猴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1只。认真做好林草系统、挂钩凤凰社区、挂钩村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挂钩帮扶对象防控措施,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疫情防控任务。

(二)竹产业建设构建新格局

今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竹产业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抢抓时间节令、紧扣时间节点,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因素影响,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动竹产业建设,确保了全县竹产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稳步推进竹基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县委“1235”竹产业发展布局,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竹产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完成新建改造竹基地15万亩,高产管护示范基地5万亩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科学制定竹苗采购方式。县苗木采购领导组为确保种苗质量,多次调研周边各县区种苗基地,科学制定了种苗采购方式,在保证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下,通过先行询价、公开信息、主动邀标、竞争谈判的方式公开采购方竹种苗,并对种苗严格执行“三证一签”制度,杜绝了劣质苗、病虫害苗进入造林地块,确保了造林质量。三是不断加强管护工作。结合绥江实际,认真探索,我局制定出台了《绥江县方竹幼林的管护办法》,对纳入核心基地的10万亩方竹幼苗进行认真管护。四是推进竹笋深加工项目。牵头协调各部门加快推进竹笋深加工项目建设,云南永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竹产业综合开发项目第一期规划年加工能力为2万吨,共投入8600万元。目前已完成场平施工、标准化厂房建设,正在进行冷链系统、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五是进一步夯实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完善林区公路、采笋道等配套基础建设,2019年以来,全县共新建林区公路43公里,道路保通90公里。

(三)林政秩序在监管中稳控

一是以清理整治毁林种茶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毁林种天麻、毁林种竹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林地一张图更新工作,今年共办理采伐证651份,蓄积1623.99立方米,出材1108.36立方米。共接到征占用林地报件18个,占用林地108.017公顷。上级下发判读图斑190个,核查图斑190个。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3起,违法使用地共34567.8平方米,共处罚款49.9487万元。二是抓实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上级部署安排,我局迅速反应,对全县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企业进行巡查宣传,在疫情结束前,禁止切野生动物贸易流通。停止了野生动物猎捕审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审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审批。认真做好在养陆生野生动物清查、补偿、处置等各项工作,按照省级补偿标准,完成了涉及补偿的18家养殖场的补偿工作,共计补偿240.994万元,同时,以无害化处置、放归自然、转变用途三种方式对在养野生动物进行了处置。截止到9月15日,我局全面完成了处置工作,整个处置过程平稳,未出现上访情况。三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组建了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327人,监测森林总面积76.6万亩,重点监测点16处,以竹螟、刚竹毒蛾、褐顶毒蛾、鼠害等为主,监测覆盖率达100%。加强鼠害、蚧壳虫、刚竹毒蛾等监测预报,开展松材线虫病调查防控,认真做好苗木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县城移民迁建时移栽的古树结合旅游县城的打造,采用天然石材进行标识保护,共标识黄葛树、攀枝花、银杏、香樟等树种233株。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积极申报“国家森林乡村”项目,经过上级严格考评考核,我县南岸镇团结村、新滩镇银厂村、板栗镇罗坪村、中城镇铜厂村4个村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乡村”称号,是全市9个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中最多的县。四是抓实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四线”责任,县政府与各部门、各镇、林业系统、教育系统等签订各类责任书1632份,同时,我县还与盐津县、永善县、水富市、签订了森林防火联防协议4份,另与雷波县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1份。切实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力度,全县共投入防火资金61万元。强化督查、整改工作,对全县乡镇、村、组及重点林区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在春节、清明节、五一实现了100%的专项督促检查,全县连续20年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效地保护了我县生态资源,圆满地完成了上级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四)干部素质在创建中提升

一是党建工作有声有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以“五化”支部建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开设“林草大讲堂”5期,派出2人参加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考核,先后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成员讲党课等活动15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收缴党费8462元,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结对帮扶深得民心。局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亲力亲为抓好生态扶贫工作,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和精准扶贫相结合,下派“第一书记”到村协助村两委开展党建及日常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解难事、促发展。驻村工作队和挂钩干部牢牢把握贫困行政村“四通一有”、贫困自然村“五通一有”和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深入回望村8个片区34个组5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回访、调研,按照回望村情和贫困户实际,逐一制定了脱贫清单、脱贫规划,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务实。及时足额兑现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造林抚育等林业补助资金,推动“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落地生根。三是创文活动丰富多彩。开展了“三创五讲”“四个主题”活动,助力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投资10.3万元对挂钩社区进行美化绿化,加强挂钩社区、包片街道环境卫生清理,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统一思想,积极动员,加大宣传,全员参与,先后组织开展了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创文知识抢答赛、庆“以节”工会活动、禁毒活动、爱心助残、健康食堂、敬老爱老、交通文明规劝、好人好事线索推荐等活动,丰富创建内涵,营造了浓厚创建氛围,有效展示了我局创文成果和精神风貌。四是制度建设日臻完善。继续围绕“素质提升年、作风建设年、管理规范年”主线,强化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实行分层级管理、按程序办事、靠制度立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制订《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内控制度的通知》《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参与涉林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深入组织开展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为重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5次,局党组书记对4名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1次,对12个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集体谈话1次。制定印发了《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职工岗位管理办法》,强化“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意识,在林草系统形成“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的良好风气和“抓落实、干到位、创一流、争上游”的浓厚氛围。针对重点工作任务每月印发了《重点任务责任分解通知》,对局中心工作实行“周碰头、月督查、年考核”,全年共督查销号主要工作94件,林业政务服务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4份,各项工作推动有力,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干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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