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绥江县龙行大道东段4号,电话:0870-7621209)。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对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发布信息。按照要求编制完善了《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规定了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时限、责任机构、渠道及载体等,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目录》,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全年通过“绥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旅游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文化旅游领域相关信息70条;通过“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新闻资讯、政策解读、热点关注、文化活动、旅游动态、工作简报、公示公告等文旅信息24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调度,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两条底线,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新媒体的运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主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对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提高、业务不精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建立轮训学习机制,通过对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整体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督促局各部门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着眼于文旅工作特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中文化民生工程、文旅市场执法、文旅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的发布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政府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及其他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28日
滇公网安备53062602000108号